一阴一阳不可以形器拘,故谓之道。
其实,情就是知觉作用。[16] 但华严宗的体用一如说,企图把二者统一起来,包含着对现象界的某些承认,后来的宗密提出本觉真心即性说,实际上就是心性合一论。
[150]《孟子·告子上》,《读四书大全说》卷十。但既然从本体、发用以至流弊上都可说性,那么,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都是可以成立的。这分明是以心之体用说性情。太极和心的关系,朱熹说过,性犹太极,心犹阴阳。圣人指明其体曰性,指明其用曰心。
他没有把真、善、美完全区分开来,没有走上纯粹理性之路,但他提出这个命题,已突破了道德人性论的范围,从认知、情感、欲求(包括意)三方面说明人性,已接近于理性分析的阶段,无疑具有重要意义。[79]《大学章句》第一章。[67] 但是更具理性主义特点。
[75]《孟子》二,《四书训义》卷二十四。[33] 性必须与外物接触才能动,动则七情出。王弼则提出有情而无累的主张,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,同于人者五情也。情有善有不善而性无不善焉。
此乃释氏之说,陷于其中不自知。王阳明曾明确提出,性是未发,情是已发,已发则有流弊,有过与不及。
如果惧怕外诱而以物为外,就是内外为二本。喜怒哀乐非人情乎?自视听言动以至富贵贫贱患难死生,皆是变也,事变亦只在人情里。实际上,外物所感而动之情,也就是在内之性,他的结论是:夫天地之常,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,圣人之常,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。欧阳修和范仲淹一起,开了理学的风气,但是在性情问题上,他的议论和韩愈、李翱,以及后来的理学家迥然不同。
孟、荀都是性情统一论者。在这个问题上,黄宗羲比刘宗周更彻底地坚持性情不分,以情为性的观点。既然性情都靠后天接物而成,那么,性之善恶不必究也[19]。体则情性皆体,用则情性皆用,以至动静、已未发皆然。
刘宗周认为,二者虽有以气而言、以理而言之不同,但实际上并无区别,喜怒哀乐之情就是性体,不是喜怒哀乐之外,别有所谓性体。这里包含着对个体情感意识感性方面的承认。
李翱通过对佛教思想的批判吸收,提出了灭情复性说。[73] 王夫之认为,情并无所谓善恶,只可发而止乎理,却不可窒情、灭情。
这就是性不可见,因情而见。[68]《系辞上传》第十一章,《周易外传》卷五。[58] 七情之发,有两种可能,一是顺良知之自然流行,这是体用一源,二是有所着而为良知之蔽,这是体用殊异,在这种情况下,良知自会觉而去其蔽。良知是自觉的道德理性,也就是完全的自觉。性情既然不可相无,说明他并不完全否定情。事实上,宋明儒的性情论,正是孟子以来传统理论思维方式的完成,同时却走向另一个极端。
然才有著时,良知亦自会觉,觉即蔽去复其体矣。知性无内外,则不必有意于绝外诱。
只有本于天性,才能得其正,才是性情合一。[23] 说明他对性情问题有过讨论。
另一条材料又说:安定说‘中庸,始于情性。道家提倡无情、忘情,实际上并不是不要情,而是主张以性化情或性其情,庄子的至人无情,是以自然为情,而自然便是性,这是一种超情感、超功利的精神境界。
张载认为,性无不善,情则有善有恶,发而合于性,则为善,反之则为恶,性情并不是完全合一的。阴阳之几动于心,天地之产应于外。其实孟子之言,明白显易,因恻隐、羞恶、恭敬、是非之发,而名之为仁义礼智,离情无以见性,仁义礼智是后起之名,故曰仁义礼智根于心。他认为未发亦是性亦是情,已发亦是情亦是性,不能以未发已发分性情,这显然是对王阳明的批评和修正。
周敦颐一方面以仁义中正为性,来源于诚,是寂然不动之体。今人未能有发而皆中节之和,须知是他未发之中亦未能全得。
二程之后,朱熹把性与情明确规定为体用、动静关系,并且通过心统性情和心体用说,统于一心,被确定为主体范畴,由此展开了二者的关系。黄宗羲否定情是性之所发,却没有否定情的主体性和客观性。
[69]《乐记》,《礼记章句》卷十九。[12] 他把性说成寂然不动的道德本体,情则是性之所生,接于物而动。
很可能胡瑗的观点与情恶之说有关。因此,他主张约其情,使之合于性,这叫性其情[34],即用道德理性支配感情。[47] 如果不能闲邪不知检其心,就要奔驰而流于恶。气质之性来源于气化,情则来源于天地之性。
周敦颐虽然有性为本体的思想,却没有明确提出性情体用之分。[66] 这里,情被规定为人的心理情感,虽是道德情感,却不是来源于道德本体,而是人心本来所具有的,性则是根源于情而后起之名。
是故‘性情二字,分析不得,此理气合一之说也。但是王阳明所谓性,不是别的,就是良知。
[8]《世说新语·伤逝》引王戎语。欧阳修对性情关系提出了独特的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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